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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工贸企业 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,请对照排查!

2023-06-19 10:26:00 1041 东莞应急管理 2023-05-04 08:56 发表于广东

近日

应急管理部印发

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

(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)

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

具体明确了哪些重大事故隐患情形

@工贸企业

对照标准主动排查

 

 

根据《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》

以上所列情形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

监控、报警、防护等设施、设备、装置

应当保证正常运行、使用

失效或者无效均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

素材来源 |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

整理编辑 | 东莞应急管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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